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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5吨餐厨垃圾专用收集车、10吨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湖北楚胜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7/17 16:07:05 浏览次数 :


项目概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5吨餐厨垃圾专用收集车、10吨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CH2021-59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5吨餐厨垃圾专用收集车、10吨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限价(如有):7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企业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5吨餐厨垃圾专用收集车、10吨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ZCH2021-59

2.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5吨餐厨垃圾专用收集车、10吨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5吨餐厨垃圾专用收集车1台、10吨压缩式垃圾车1台。具体配备明细及规格、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

4.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6.项目预算:人民币七十九万五千元整(¥795,000.00),本项目不接受超出预算的报价。

7.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 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标的的经营供货及相关服务能力;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投标。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企业信息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企业信息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企业信息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

6.投标人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1投标人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6.2;

6.3投标人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6.4投标人近一年内缴纳的税务凭证或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5投标人近一年内缴纳的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或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单位参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6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6.7投标人近三年(2018 2020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 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1日(节假日除外;11:30 13:00午休除外)9:00-16:00(北京时间)。

3.审查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六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现场审查的投标人经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企业信息网上审批通过后,自行到本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安排及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17日13: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3.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企业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韩令枫 联系电话:18801390391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企业信息

地 址: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六楼A区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邮政编码:130122 网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企业信息

2021年7月14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2. 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标的的经营供货及相关服务能力;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企业信息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企业信息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企业信息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4日 至 2021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通过现场审查的投标人经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企业信息网上审批通过后,自行到本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韩令枫 1880139039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超

电 话: 0431-8453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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