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楚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1-02 浏览次数 :次
阜蒙县农业农村局采购粪污吸污车项目(项目编号:FMXCG2021-29)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蒙县财政局102室或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MXCG2021-29
项目名称:阜蒙县农业农村局采购粪污吸污车项目
预算资金:147万元
限价:147万元。
采购需求:粪污吸污车35辆(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结合细河流域水环境监控管理系统,开展能力建设进行补充完善,以实现提高我市细河流域污染源和水环境质量实时动态监控、监管能力为目的。通过在细河关键节点和主要排口补充增加视频监控设施、数据存储设备等,提高实时监控能力;通过在细河干流安装水质流量监控设备,掌握细河流量情况,为水质分析和溯源提供基础数据;通过开发细河流域污水处理厂来水水质和处理工艺过程监管系统市级平台以及手机APP推送系统(现场端由地方政府负责),实现辅助考核和决策分析,全面提高对细河流域水环境的监管能力。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 。
四、获取招标吸污车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 2021年11月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阜蒙县财政局102室
方式: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吸污车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2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阜蒙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吸污车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5、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下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6、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对供应商近一年进行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或 提供在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资信证明文件中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但不限定必须为本项目出具)。
注: 以上所有证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地址: 15804189888@163.com并致电0418-8822906(于先生),写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待审核通过后电子邮件发送采购文件,现场领取除外。
九、对本次吸污车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蒙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阜蒙县南环路
联系人:何哲峰
联系方式:137950004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阜蒙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阜蒙县财政局101室
联系方式: 0418-8822906
3.吸污车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15804189888
阜蒙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日
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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