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楚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1-06 浏览次数 :次
一、商务条款要求
1、采购单位:富锦市动物疫情预防控制中心。
2、吸污车项目名称:富锦市畜禽粪污治理项目吸污车采购
3、采购项目类别:货物。
4、采购预算:3360000.00元。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6、交货期限:签订合同20日内。
7、付款方式:验收合格1个月内付款。
8、支付方式: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9、质保期限:3年。
10、售后服务:售后期限3年,如果产品自身出现问题并在保修期限内,均由供货方提供免费的更换和维修服务。
11、履约验收:验收采取现场验收方式,验收标准参考技术参数。
12、服务地点:富锦市各镇项目地点。
1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
3、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被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技术要求
1、额定载质量≥9000kg;
2、总质量≥18000kg;
3、整备质量≥8000kg;
★4、燃料种类:柴油;
★5、排放标准:国6标准;具有免征相关手续;
6、功率≥140KW;
7、罐体有效容积≥11立方;
8、抽满罐时间≤5-8分钟;
9、可持续工作时间≥3小时;
10、轮胎数6只真空胎;
11、驾驶室准乘人数:3人;
12、罐体材料采用优质钢板制作;
13、吸污车具体完整的液压控制和操作系统,罐体能够举升
和后罐门全开启,后盖门锁采用可靠的液压锁紧的技术设计,确保罐体不漏气、无渗漏;
14、吸污车设置保护装置,防止溢罐现象发生;
15、吸污车罐体及金属附件需喷涂防腐底漆,提高车辆美观
度,有效防止锈蚀。
16、吸污车具有ABS,空调,电动车窗,带方向助力等。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公示次日算起)。
公示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编制与公示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17】11号。
五、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454- 2324619
富锦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4日
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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